文件币被明确归为虚拟货币范畴,不具备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2026年2月6日央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银发〔2026〕42号),延续并强化了此前的禁止性政策,明确在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文件币兑换、文件币之间兑换、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文件币、为文件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文件币衍生品交易等行为,均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一律严格禁止并坚决依法取缔。

文件币挖矿同样被全面禁止。早在2021年,多部门就联合发文整治虚拟货币挖矿,2026年新规再次重申,由国家发改委牵头严格管控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全面梳理排查并关停存量挖矿项目,严禁新增挖矿项目,严禁矿机生产企业在境内提供矿机销售等各类服务。以Filecoin挖矿为目的的存储服务器买卖、托管等行为,在司法实践中也被认定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参与文件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多重法律风险。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文件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将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文件币交易还存在价格剧烈波动、平台跑路、资金被盗等市场风险,叠加监管禁令,境内参与相关活动的风险极高。
